2006年1月1日,星期日(GSM+8 北京时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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市政工程串标第一案落槌
本版文字 余春红 李稹 朱兰英 朱乔夫 仇健

  工程标的额高达2.96亿元,仅好处费就有1216万元!温州这起串标案被称为“全国市政工程串标第一案”。
  串通投标罪是新刑法颁布后公布的新罪名,根据有关规定,损害投标人、招标人或者国家、集体、公民的合法利益,造成的直接经济损失在50万元以上的应予追诉,但直接经济损失如何认定一直存有争议。温州瓯海区检察院认为,虽然串通投标给招标人造成的经济损失无法计算,但投标人控制抬高标价并将补偿费变相转嫁给招标人造成的损失可以认定,由此认定三大市政工程直接经济损失共计1216万元。突破了此案的法律瓶颈后,再加上长时间的艰苦审查,这一全国瞩目的经济大案顺利起诉。
  2005年11月,24名被告人在法庭上一一领刑。此案前所未有地重创了“逢标必串”的建筑业潜规则。